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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姝婵还没完全明白他想要做什么,沈惜俯下身送给她一个热吻。刚才激烈欢乐的余绪还没散尽,她情不自禁地热烈回应着。唇舌交缠了大约两三分钟,沈惜抄起她两条腿,再次将肉棒捅入她潮湿依旧的肉穴。
袁姝婵两腿向天,足弓挺得笔直。她不久前刚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立刻又沦为沈惜肉棒下的俘虏,浑身上下覆上了一层细细的汗,那股扑鼻而来的肉香使沈惜忍不住在她的小腿上亲了一口。
现在这个角度,沈惜可以清楚看到自己的肉棒进出袁姝婵的身体。随着肉棒的反复抽插,在两人结合的部位出现了一圈圈白沫,水声响亮,袁姝婵就像一潭永不干涸的泉水,充分地显示“女人是水做的”这一真理。挺翘的肥乳伴着两人肉体的撞击而不住地甩动,就在沈惜眼前以一种令人目晕的节奏在空中划着圆。
强悍的冲击持续了近十分钟,袁姝婵的呻吟已接近嘶喊。她很快又像痉挛一样颤抖起来,酣畅淋漓地来到高峰!
此后的她只剩间歇抽搐和从鼻子里挤出些声响的气力了。
沈惜还没完,他依然稳定有力地抽插着,像决心要捣碎肉穴似的。又过了几分钟,终于快到即将喷射的瞬间,他猛然拔出肉棒,一把抓过桌上的蛋糕,放在自己肉棒下面,在这一刹那,浓精喷薄而出,结结实实地浇在蛋糕上。棕黑色的巧克力表皮顿时被喷上了许多白色斑点,东一块西一坨的,格外醒目。
袁姝婵瘫在桌上,嘴角带笑,默默地看着沈惜又把射完精的肉棒浸到牛奶里,搅了好一会,这才把肉棒递到她的嘴边。她笑着嘟哝道:“你还记得那次呀?”然后又将肉棒含到嘴里,有滋有味地吸吮着被牛奶味覆盖的各种液体。
三年前,他们玩过这个花样。
那次两人约好晚上在宾馆开房。整个下午,两人就不断用短信互相挑逗,袁姝婵早就被勾得欲火焚身。在前往宾馆的出租车上,她清晰地感到连裤袜裆部的位置已经被淫水浸透。她连晚饭都顾不得吃,只在附近的肯德基打包了汉堡和可乐,匆匆直奔房间。
刚进房间,她就被沈惜一把搂住。滚烫的肉棒在前,袁姝婵哪还顾得上汉堡和可乐?她七手八脚把自己剥得精光,直接就开始了肉搏大战。直到被接连操出两次高潮,这才稍稍压灭她心头的欲火,多少又恢复了一些饥饿感。保持着难以抑制的兴奋,她提了个建议,让沈惜把精液射在汉堡上,再用可乐涮洗肉棒,随后她当着沈惜的面,媚态四溢地把可乐和汉堡吃得干干净净,当然,所有的精液也都进了她的肚子。
现在沈惜做的,明显就是把那次的花样重复了一遍。
不知为什么,袁姝婵隐隐有些感动。她是聪明女人,心思通透。她了解沈惜,清楚像这种男人,只要他愿意,生活里不会缺女人。所以她从不以为能靠床上的激情体验拴住他的心,更不相信某一次性爱——哪怕有着特别的体验——能让他在多年后仍然牢记。
只有那些性生活单调甚至匮乏的屌丝才会对难得的一次性经历反复津津乐道。像沈惜这样可以轻松在不同女人身上获得无数次不同体验的男人,如果他对多年前某次体验中的细节始终记忆犹新,那只能说明,他对那次体验中的伴侣是有真诚的喜爱的。
袁姝婵撑着桌子,坐起身,掰下一大块蛋糕,用手指抹了一下垂在边缘的一丝精液,直接送到嘴里,用力吮了两下,然后几口就吃完了手里的蛋糕。她一口蛋糕,一口牛奶,吃得津津有味。
说实话,睡到中午才醒,刚洗完澡又和沈惜大战一场,她的肚子还真饿了。
沈惜吻了下她的额头,跑去卫生间洗澡。下午他不能继续陪袁姝婵,因为约了宋斯嘉去球馆打羽毛球。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是先回了趟家。一来得换身运动服,二来也拿些替换衣服带上。昨晚腻到浓处,他答应陪袁姝婵一起过周末。换好衣服,收拾了一个小旅行袋,他匆匆出去吃了些东西,直接开车前往城北体育中心。
今天起得有些晚,又情不自禁地和袁姝婵大干一场,距离和宋斯嘉约定的时间所剩无几。
差两分钟到下午两点,沈惜紧赶慢赶,终于来到城北体育中心羽毛球馆门前。
宋斯嘉已经在馆门外的树下等他了,穿一身亮蓝和暗红交错的羽球服,身背羽球袋,站得笔挺,引得无数来往的男人注目回头。
宋斯嘉比巫晓寒略矮,明眸皓齿,清艳秀雅。因为热爱运动,所以她从小到大都保持着完美身材。胸部或许不算惊人,臀部或许不算肥美,但比例绝佳,长腿纤腰,前凸后翘,增减一分都会失色许多。
恍然间,沈惜好像又回到了2006年的那个春夜。
轻寒细雨情何限,为君沉醉又何妨?
清风徐徐,虫唱声声,沈惜和师兄李华巍并肩走进宁南大学三号教学楼。
当时正是宁南年度创业大赛前夕,作为上届大赛冠军队成员的两人,受邀到人文学院为他们今年的参赛队做指导。
作为宁南工科试验班信息化专业方向高材生的师兄弟俩,都不看好人文学院组队参加创业大赛。但李华巍的表妹在人文学院,而沈惜的亲姐姐又是人文学生会副主席,无论从哪层关系来看,都不好意思说不来。
三号教学楼一、二层都是教室,三楼以上是人文学院的办公室,人文学生会也设在这里。所以,一般来说,这幢楼也被通称为“人文主楼”。这次要参赛的人文队员正在三楼的活动室里等待。
缓缓拾级上楼,到了三楼楼梯口,就看到人文学院学生会的干部们已经迎了出来。在众人丛中,沈惜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女孩。高个、运动服、短发、微笑,气质卓然。
她,就是宋斯嘉。
这么多年来,沈惜无数次回忆过这个场景,无数次轻轻叹息,无数次品味苦涩的甜蜜。在那个瞬间,他并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是这个世界上自己最爱的女孩。
许久之后,他才猛然惊醒。
她是他的生命中除姐姐沈惋外,最重要的女人。
可惜,她只是他的“妹妹”。
宋斯嘉比沈惜小三个月。在沈惜帮人文学院指导准备创业大赛时,因为学姐的一句戏言,宋斯嘉大大方方地开始叫沈惜“哥哥”,沈惜也再自然不过地认下了这个妹妹。
那时,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这不过又是一段毫无创意的“兄妹”桥段,无非是大学里最常见的恋爱前的无聊过渡。
但最终所有人都跌碎了眼镜。沈惜和宋斯嘉不仅把这份兄妹情保持到了毕业,甚至一直保持到了今天。
所有他俩共同的朋友,都认定他们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妹。尤为夸张的是,有些人当初明明就在他俩初识的现场,亲眼见证两人从陌生人成为“兄妹”的整个过程,多年后却一口咬定他们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
去年,宋斯嘉新婚之日,沈惜前往道贺。酒宴上,宋斯嘉没有将他安排在同学好友那边,而是将他摆在了父母身边。
沈惜作为娘家哥哥,而不是朋友,送宋斯嘉出嫁。
那一日的宋斯嘉,嫁衣雪白,笑靥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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