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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不会很多,但他们据城而守,加上有城市居民的支援,也绝对不是我们这点兵力可以攻下的。”奥维马斯回答道。
“这还不是最坏的,就算我们攻下了这座城市,他们在我们进攻的时候把船开走怎么办?”我们几乎是空手而来,没有任何的攻城器械,就这样想攻下尼尔斯城,简直是痴人说梦。
“除非他们的城主是个白痴,否则强攻根本就没有用处,只有用老掉牙的木马计了。”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我们这五千多人的突袭部队身上穿的全是魔族的军服,按原来的计划,我们打算装成魔族的军队骗开城门,杀入城去。这次我们大败追兵,连第三魔将罗西的帅印也缴获了,伪造一份文书并不是很难的事。
当晚我们在尼尔斯城附近的树林里过了一夜,经过一夜的大扫除,附近的村庄的闲杂人员全部被清理干净。所谓的清理,自然也就是杀光所有的原住民,不留半个活口。全部杀光比把人关起来更省事也更安全,现在魔兽联合已被打破,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再装成是仁义之师。除非有意外发生,否则这几天之内暂时不会有人发现我们的行踪。
我和奥维马斯商议完后,决定让部队休整一天,在第二天夜里装成魔族第九军团的部队骗开城门。就在我们等待天黑的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最终改变了我们的计划。
※※※※
第二天一早,当我吃过早饭,正准备和奥维马斯细细商量攻城的事宜的时候,拉兹向我报告说捉到了一条大鱼。
“大鱼?”
“带上来!”拉兹打了一个响指,两个士兵把一名双手反绑,脸如死灰,身穿军官服饰的男子押到我的跟前。这个男子是个拥有黑魔族血统的魔族,脸上风尘仆仆,他身上穿的虽是下级军官的制服,可是服装的布料却很高级,看来这个人的主子不简单啊。
“这是从他身上搜来的。”拉兹把一封信递给我。
我接过信件,上面盖着一个红色玫瑰花印记,这是路西法家族中皇族独有的印记,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封信对我们非常的有用。
我小心地撕开封口,打开信纸,纸上只写了一句话。
“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将于三日后中午到达尼尔斯城,请拉涅利城主做好接待工作。”
落款是圣卡门·路西法,另外还盖着一个元老会的大印。圣卡门这个名字对我并不陌生,这人是魔族的大祭师,身份尊贵,在魔族的地位仅次于皇帝斯罗。至于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这两个家伙,我却半点印象都没有,不过看他们公爵亲王的头衔,估计他们都是皇帝的亲戚吧。
“真是一条大鱼啊。”我把信递给了奥维马斯,为了封锁消息,除了水路以外,我派拉兹在通往尼尔斯城的两条官道上都设下了埋伏,见到这样通讯官之类的人就抓,原意是为了阻止我们大败第九军团的消息传进尼尔斯城,却没有想到抓到了这么一个重要的人物。
“带下去好好地审讯!”我对拉兹命令道。
“我感到个消息我们可以好好地利用一番。”看着拉兹拉着俘虏出去,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是啊,先抓住这两个人再说吧,这封信是三天前发出的,他们正好是今天到达。”奥维马斯说着把信交给波尔多。
经过审讯,我从俘虏口中得知这个埃洛斯亲王实际上是斯罗的亲弟弟,而那个米兰达的身份却是个兽人,身份竟是兽人驻阿沙尼亚的外交官。
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我们在这两位亲王公爵来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陷阱,准备生擒这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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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当空,灼烫的热气化成了无数的波涛覆盖着大地,草木仿佛濒临死亡般昏昏欲睡。刚刚过了中午,目标终于出现,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两辆黑色的马车,四周则由三百多骑骑兵护卫着。
看到目标接近,本已快要睡着的伏兵全都忍不住紧张起来,大地精灵弓箭手迅速爬到林荫大道两旁的树上,弩箭瞄准逐渐接近的目标。
我身上穿着被我们捉来的那个传讯兵的盔甲,骑着格鲁巴从拐角处冒出身来,我来朝车队前打出停止前进的手号。
指挥车队的头目大讶,喝问着勒马停步,我注意到这个车队竟混杂着几个兽人,在第二辆马车前,一个具有比蒙巨兽血统的比蒙战士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胯下的坐骑非常的奇特,不是马也不是格鲁巴,而是一条黑色的地龙。
地龙这种生物说它是龙还真有点污辱了龙这种高贵的生物,因为它是力量最差劲的龙,差劲得可以让别人骑在背上的龙。
地龙不会飞——它们没有翅膀,只会象马一样地跑。
地龙的个头不大——只有大象个头的一半。
地龙的力量马马虎虎——比起狮子老虎强一点,要是同时遇上四五只老虎那它只有逃跑的份了。
它们的智力还算过得去——问它一加一等于几,回答的速度肯定比龙族中那些力量远胜过它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兄弟们要快好几十秒。
最擅长的本领——传宗接代,三十年生育一次,而它的其他兄弟们三百年都生不了半个种。
据说创世之神在造龙这种生物时,剩下了一些边角料,一时兴起就用“废物”造出了这种丢“龙”现眼的生物来。它们的身体并不值钱,除了一身的龙皮剥下来勉强可以做成靴子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几乎一分不值。由于力量太弱,地龙被杀死后,连龙之魄都无法留下来。
但比起它的那些兄弟来,最没有用的地龙却是最幸运的。黑龙、金龙、绿龙等由于全身上下都是宝,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那些胆大妄为的寻宝者猎捕的对象而惨遭屠戮——“盗猎者”中最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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